** 近日,由扬州供电公司联合市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扬州市居民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下文统称《通知》)即日起正式施行。
《通知》要求,自2021年起,我市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的新建居民住宅小区项目应严格执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比例要求,即新建居民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应100%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接入条件,包括预留电力容量,建设配电分支箱、管线桥架、计量表箱,表后桥架及线缆敷设至每一停车位。
根据《通知》,新建居民住宅小区还需按不低于30%的停车位比例,一次性配建交流有序充电设施,智能控制充电设施输出功率,实现错峰智慧充电,另外配套供电设施、防火单元分隔、消防设施等建设应与主体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为了确保新建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位,将从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各环节加强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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