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根据《扬州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扬建园〔2020〕21号),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扬州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23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单位须盖公章)向我局反映,并署联系人真实姓名和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冯女士;联系电话:0514-87350765;材料送达(邮寄)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1号运河城市广场5#楼1805室。
附件:2020年度扬州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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